1. 參加者保證所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2. 得獎名單於2009/ 5 / 11公布於活動頁面,得獎人需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並完成主辦單位訂定之領獎手續;主辦單位將於2009/ 5 / 18起開始寄送獎項。
3. 若於2009 / 5 / 20前尚未收到主辦單位聯繫之得獎者,請於2009 / 5 / 27前主動來電洽詢,否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。
4. 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『各類所得扣繳標準』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: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台幣1,000元,須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。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$1,000元整,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於活動中獎者,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。
5.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6. 本活動之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。主辦單位不需為得獎人領取、使用或行使各項獎品之任何後果負責。
7.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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